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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管局怎能随便封人家门

2000-01-0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胡印宾

去年12月25日下午,因病在家休息的老梁出门办事,当他于5时多回到位于张家口市建国路10号院3排2号的家时,却进不去了:房门已被钉死,门上贴着封条和一张“通知”。

老梁住的一间半平房属区房管局直管公房,20世纪50年代起,梁家就住在这里。因年久失修,房子实在破败不堪,1997年,经多次申请,桥东房管一处答应为其修房,并要求他自己出钱。梁家分两次付了1550元后,房子终于修好。可老梁对修缮质量不满意:墙壁凹凸不平,窗户使用不便,房屋依旧漏雨等,因此梁家从1998年起停缴房租。去年5月,房管一处派人修了墙面,但未修窗。接着,就发生了封门事件。

“我们并不是不交房租,没几个钱的事,我们只要求把房子修好。”老梁对记者说,“房管局可以随便封人家的门吗?即使封门,你也得提前通知住户呵!”

目前,梁家已将钉死的门弄开,他们一家人实在无处可住。

(《燕赵都市报》1.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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